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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招收推荐保送生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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锦州市教育局文件 锦教办(2008)57号
市内各初中、市直招生办:
根据教育部及省教育厅关于深化初中学业考试和高中招生办法改革的精神,经市教育局研究,我市在锦州中学招生计划中实行择优推荐保送入学。现将推荐保送生工作要求通知如下:
一、推荐保送学生条件
1、初中应届毕业班学生(违反学籍管理规定的学生不在保送之列);
2、综合素质等级评定优秀;
3、学业成绩笔试学科全优、其它学科良好。
二、推荐的办法及程序
1、在保证每所初中1个名额的前提下,按各初中报考人数的1%推荐保送生(四舍五入)。
2、推荐工作实行校长第一责任人制,由学校领导、九年级教师(子女为本校毕业生的教师回避)和学生代表等组成学校推荐保送生领导小组,具体负责此项工作。推荐工作首先班级推荐,其次经年级组研究后报学校领导小组。
3、学校领导小组研究决定后,推荐保送生名单于6月9日至13日在校内张榜公示一周。学校领导小组接受质询、投诉和举报,及时解决推荐工作中的问题。
4、无疑义后,各初中将推荐保送生审批表一式两份(见附表)、推荐保送生的发展性评价手册、成长记录袋及学校推荐工作总结于6月16日上午报市教育局审批。
三、严明纪律,做好推荐保送工作
学校要高度重视推荐保送生工作,要建立和健全公示制度、诚信制度、监督制度、复议制度,制定具体实施办法,严禁弄虚作假,确保推荐工作的公开、公平、公正。
经教育局批准后再有举报,情况属实者,取消其保送资格名额作废,并取消该校第二年保送资格,追究有关领导及直接责任人的责任。
二00八年四月十八日
附件:锦州中学招收推荐保送生审批表
| 姓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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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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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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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寸照片 |
| 出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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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治面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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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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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学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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班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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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综合素质评定等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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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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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
业
成
绩 |
初一学年度考试、考核成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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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 |
生 |
思 |
历 |
体 |
音 |
美 |
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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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初二学年度考试、考核成绩 |
语 |
数 |
外 |
物 |
生 |
思 |
历 |
体 |
音 |
美 |
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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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初三第一次模拟考试成绩 |
语文 |
数学 |
外语 |
物理 |
化学 |
思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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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初三第二次模拟考试成绩 |
语文 |
数学 |
外语 |
物理 |
化学 |
思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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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参加全省学科竞赛成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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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经教育局审批的其它方面获奖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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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示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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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校
推荐意见 |
校长签名: 学校(盖章) 年 月 日 |
教育局
审批意见 |
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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